对于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
人员伤亡而负有全部责任的
赔偿事项,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变量并加以确定。
其中主要涵盖了
死亡赔偿、
丧葬费用以及被
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方面。
关于
死亡赔偿金,其计算方式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乘以20年的年限作为基本金额,但是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则根据年龄每增加1岁便相应地减少1年的赔偿期限。
至于丧葬费用,则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以6个月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具体的赔偿额度将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受害人家庭状况等各类具体现实情况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往往会在数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之间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