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损坏险(简称“
车损险”)的主要功能旨在
赔偿被保车辆本身所遭遇的损失,而非对方车辆的损失。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补偿对方车辆损失的任务往往落在交强险以及
第三者责任险身上。
首先,交强险作为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其责任范围涵盖了在责任限额之内对对方的
人身伤害及
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若交强险的
赔偿金额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那么超出部分将由第三者责任险根据相关
合同条款进行赔付。
然而,当在事故中您的车辆并未负有任何责任,而对方车辆
全权负责时,尽管您车辆的损失无法通过您自身的车损险获得赔偿,但是您仍然可以向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提出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