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条例中,对于
离婚手续的办理设置了冷静期制度。
若您在提出
离婚登记申请后的第三十日尚未完成离婚手续,那么将无法领取
离婚证书。
这一点请务必牢记,因为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限。
具体来说,自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果有任意一方
当事人不愿
离婚,均可向婚姻
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结束之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如若未能按时申请,则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为了确保能够顺利地办理离婚证书,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即使只相差一天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