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中,仅仅是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并不等同于已缔结合法婚姻。
结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并完成
婚姻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
而相较之下,未进行
结婚登记手续即开始
同居并孕育子女的行为,往往无法受到国家法律所提供的对于夫妻关系全面保护的范畴。
因此,这种情况下,双方
当事人并无权利也没有义务去行使夫妻间的权力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然而,虽然是
非婚生子女无法享有如同婚生子女那样的完整权利,但是他们仍然有权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待遇,并且其父母依然负有
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其子女的法定义务。
若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就
子女抚养权归属或者
财产分配等方面发生争议,应该走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
总而言之,仅仅是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并不能被视为在法律层面上已经缔结了有效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