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续签合同而继续留职于公司的行为,虽未必立即触发法律规定的违规情形,然而其却潜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从严格的法律视角分析,劳动
合同到期后,即使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未能就
续签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只要劳动者仍然在原先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自劳动合同到期之日的翌日起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度
工资。
倘若超过一年的时间仍未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
签合同,同时还可以主张相应的
赔偿权益。
同样,作为用人单位,也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以避免可能引发的
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