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况:未经
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之上使用与之
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在同种商品面前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抑或是在相似商品领域中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之标识,且此等行为极易令公众产生混淆现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非法制造、擅自生产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非法制造、擅自生产的注册商标标识;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私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经过替换的带有新
商标之产品再次投放市场进行销售;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他们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各类
违法行为。
总之,这类行为严重侵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