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形之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于勘验现场开始之次日算起,至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者的
逃逸事件,即便在查获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之后,也需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至于涉及到检测、鉴定环节的事件,则应在检测报告与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撰写。
若存在某些特殊情况,比如事故状况复杂,或者需要重新进行检测鉴定等因素,那么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发布
事故认定书所需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总而言之,关于确切的制作时间,还须依据事故的实际状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