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现场勘查工作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而言,在成功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需进行专门的实验室检测或专家鉴定,待相关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得以确认且取得反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亦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若您对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给您的那一天算起,在接下来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请注意,每一份复核申请仅有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