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面临破产之际,员工有可能享受到以下补偿款项:依照员工在本单位实际任职的年限,自距离最近的 12 个自然月起算,每年员工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
若员工在该单位服务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将其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在此期间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来说,将会得到半个
月工资的补偿。
除此之外,破产企业所
拖欠的
员工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
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都将在
破产财产中优先予以全额清偿。
请注意,如不幸企业破产后的财产不足以偿还上述各项资金,那么员工很可能无法获得全部应得的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