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起欠款等相关
债务纠纷的
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需要
当事人签署下列文件:
首先是主诉申请,亦即发
起诉讼的核心文件,原告作为申请人需亲自在该文件上签名,以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明确表达出启动
诉讼程序的意愿;
其次是
授权委托书,若原告选择
委托律师或者其他
代理人代为处理诉讼事务,则必须在该文件上亲笔签署授权书,授权代理人执行相关事务;此外,当事人还需在
证据清单上签字确认,以此表示对提交的所有证据的认同与接受,同时也具有维护证据真实性的义务;
最后是
送达地址确认书,旨在确定有效的书面送达地址,确保法院能够顺利地将诉讼文件及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到当事人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签署以上文件时,当事人应确保签名清晰且真实可靠,同时其自身应具备接受法律责任的
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签名不仅代表着对所签署文件内容的认可,更意味着当事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