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中所述之“恶意透支”乃是指
信用卡持有人出于
非法占有之目的,在超越规定限额或期限的情况下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
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
认定恶意透支的具体情形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明知自身无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偿还的;肆意挥霍透支所得资金,致使无法偿还的;透支后潜逃藏匿、更改联系方式,躲避银行
追讨的;抽逃、转移资金,
隐匿财产,逃避
债务偿还的;利用透支资金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的;以及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绝偿还的行为。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是否构成恶意透支,必须要全面考虑各种复杂因素及相关
证据,才能做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