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普通
民事债务纠纷的
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然而,如果您在这四年的时间内持续不断地向
债务人提起追偿请求,那么将会引发
诉讼时效中断效应,从而使诉讼时效的期限得以延长,并未超出法定时限。
所谓的“诉讼时效中断”,实际上是指由于您行使了追索权,使得先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其效力,需要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例如,您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书信或其他
书面形式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或者对方曾经作出过明确的还款承诺等等,这些行为均可被视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
证据。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所有与
催收有关的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时效的中断。
若无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依据,债务人可能会以
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进行抗辩,但是否得到法院的认可则需视具体案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