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涉及到的
经济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通常会根据
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时长来确定。
具体而言,每一年的工作经历将会换算为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将给予半个
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
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且支付的经济补偿总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