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吸收公众存款罪”之中,存款人通常并不会受到
刑事审判的惩罚。
这主要是由于存款人的行为往往是出于追求利息收益的合法投资心态,他们本身并不存在任何
违法犯罪的主观意图。
然而,若存款人明知所吸收的资金来源非法,却仍然积极参与其中,甚至为其提供各种形式的协助,例如协助开展宣传活动、引荐他人存款等,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与其他涉案人员构成
共同犯罪。
然而,此类情况在实践中相对较为罕见。
总的来说,对于绝大部分单纯的存款人来说,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通常不会面临
刑事处罚。
但是,存款人的存款是否能够得以追回,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
追赃挽损工作的成果来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