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假如您在交通意外中被划为全责方,并且您所购买的保险涵盖范围足够解决这次事故导致的
经济损失,那么您个人可能不需要支付额外的金钱进行
赔偿。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并不成立。
例如,如果您的
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免赔额的规定,那么超出免赔额的那部分费用就需要您自行承担。
再者,如果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越了您所购买保险的赔偿上限,那么超出的部分同样需要您自己付出。
另外,如果事故触及到了一些保单明确指出的不受理赔事项,比如饮酒驾车、
无证驾驶等行为,这样的话,所有的损失都将由您个人承担。
具体应按照您的保险合同细则以及该起事故的真实情况来加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