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教唆犯在年龄方面所受的限制,根据
刑法的明确规定,教唆犯的含义即为直接发动他人进行
犯罪行为的
责任人。
需特别指出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他们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对自己的行为负任何形式的
刑事责任,即使这些行为涉嫌教唆他人
犯罪,亦无法追究其为教唆犯。
另一方面,虽然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年满十六周岁者,在特定情形下仍需要对此前应严格归类为严重
犯罪类型的八大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
人身伤害事件及强奸、
抢劫等犯罪行为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此年龄段内的未成年人试图教唆他人触犯八大犯罪之外的罪行,则不被视为教唆犯而不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对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成年人来说,若试图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则必须依据其在整个
共同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来做出相应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