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试用期间遭到解雇,关于薪资结算的处理原则应当遵照如下规程进行:首先,需依照劳资双方签订之
劳动合同中所明定的试用期薪酬标准给予支付。
若此项约定不够明确,可参照企业集体协商达成之
工资标准进行结算。
若前述两项皆未涉及到薪资约定,则须根据本公司同岗位最低级别员工所享有的工资待遇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水平的百分之八十予以支付,且其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除此之外,若用人单位以非法理由解除与您之间的
劳动关系,那么除了足额支付上述工资以外,您还享有要求
赔偿金的权利。
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通常为上一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两倍。
而
经济补偿部分则依据您在本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给您。
若不足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