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解雇补偿标准得以明确。
通常情况下,若因用人单位无过失性原因而
辞退员工,则需按照该员工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方式,向其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为已服务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法规或
劳动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或终止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则应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系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十二个月内的平均
工资水平,其中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各类货币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