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背负之
债务的承担者究竟是谁?总的说来,此类情境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加以剖析。
假设对于这样一个死者来说,其生前拥有
遗嘱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的规定,应该首先把属于其名下的财产用来偿还内外遗留的所有债务。
在这个过程中,
继承人需要在被授权
继承的遗产总额之内担负起
债务清偿的责任。
换句话说,继承人接受了多大金额的遗产,也就需要在相应的额度内实现债务完全清偿的任务。
然而,如若不幸的是,这笔遗产本身不足以覆盖全部未偿还之债务,那么剩下的那部分债务通常将不再得到清偿。
但是,如果继承人愿意主动承担超过其所继承遗产范围之外的债务,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也同样是被认可的。
现在再来设想另外一种可能,即如果这个债务人在离世之前并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或者说继承人选择放弃对遗产的
继承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出现有法定资格担任
债权人角色的责任承担者。
总而言之,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当以债务人在世时所留下的遗产作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