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申请与提
起诉讼并非同一概念。
支付令乃由人
民法院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督促程序,依
债权人之请求,向
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其在特定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或是有价证券等法律义务的正式法律文件。
该程序较之于传统
诉讼程序,具有更加简洁、高效的优点,无需经历繁琐的法庭审理环节。
然而,支付令的实施亦有着严格的适用前提条件,包括
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了并且合乎法律规定,同时还应能够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等等。
倘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法定期间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则该支付令便自动失效。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通过
诉讼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
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支付令申请与提起诉讼乃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程序,各自具备独特的特点及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