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对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进行规定时,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
罚金刑罚。
而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组织、领导的直接或间接参与人数已经超过了120人,第二种情形是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传销资金总额已经达到250万人民币以上;再有就是曾经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到过
刑事制裁,然而之后又再次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总数超过了60人;此外,如果导致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以及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属于情节严重之列。
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还需要结合被告人的
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