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擅自出借个人银行卡,无疑是一种明确违反了金融行业监管
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规定的不当行为。
从
民法的角度来看,此类行为极有可能导致持卡人需要对他人因自身行为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负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若从
刑法的角度来审视,情节较为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会面临着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并且还需缴纳
罚金,或者选择单独缴纳罚金。
倘若持卡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银行卡作为协助工具,那么当涉及的
犯罪资金流动量、
非法所得等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时,他们将会受到
刑事追责。
此外,这种行为也必将遭到金融机构的严厉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在未来五年之内,禁止使用该银行账户进行非柜台业务操作,以及支付账户的所有功能,并且不得开设新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