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即指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当事人已经明确知晓自身行为已构成交通事故,然而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与
追责,刻意选择逃避事发现场的行为方式。
这类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不主动向相关公安部门进行
报案,
其次,不积极维护现场秩序,
最后,对于受伤人员及
财产损失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与救助。
例如,当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并未停车对事故状况进行详细检查,而是直接驾驶车辆离开现场;或者虽然停车,但是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便擅
自离开发事故现场。
在判定肇事逃逸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其中包括当事人是否真正意识到了事故的发生、其离开现场的理由是否具有正当性等等。
若经查证确属肇事逃逸,那么当事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惩处,诸如驾驶证被
吊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等等。
然而,如果有充足的
证据证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并不知情,或者因为存在合理的原因而短暂离开现场,并且能够及时返回,那么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