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宣告解散之际,
清算小组须在其正式成立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所有
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还需在六十天之内,通过报纸这一公开媒体进行公示。
清算小组的成员构成通常是由公司的股东们担任,当然,如果公司的股东属于
法人性质的话,他们也可以
委派相关人员来组建清算小组。
清算公告中应该详细列出公司的全称、具体地址、解散的缘由、清算工作的启动时间、债权人
申报债权的截止日期以及清算小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等重要信息。
倘若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清算工作,甚至存在
违法清算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
经济损失,那么债权人有权依法追究清算小组成员的
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
公司解散后关于清算公告的发布事务,务必要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流程与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