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规流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应于事故发生现场勘查工作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案车辆及驾驶员在
逃逸状态下被查获的
交通肇事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也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若涉及到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的环节,则应在相关检验报告与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若确实存在特定情形且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亦可适当延长事故
责任认定的时间。
然而,请您务必注意,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以及各类案件的复杂程度各异,因此具体的处理流程可能会因地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