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伙纠纷之案件,理论上应交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实际执行地点所在的法院进行审理与裁决。
然而,若双方曾就此事项签署书面
合伙协议并就
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约定,并且该项约定符合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要求,则需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来确立
管辖权所属法院。
至于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这需要根据合伙关系的性质以及合同中所约定的履行义务予以确定。
例如,若合同中涉及货币的交付,那么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便可视为合同履行地;若涉及不动产的交付,则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而当涉及到其他种类的标的物时,则以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准。
总而言之,在确定管辖法院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加以判断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