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程序的结束时间因各类案件的性质、复杂性、法院工作负荷等多种因素影响而有所变化。
以常见的民事案件为例,若案件被归类于简化审理程序,那么法院通常会在
立案次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案件审判相关事宜;反之,若案件属于常规审理程序,则法院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限期审理完毕。
然而,如遇特殊情况,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经过上级法院批准,
审理期限亦可适当延长。
至于
刑事案件,其审判周期亦各不相同。
首先,
公诉案件一旦受理,应在两个月内做出裁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者,须经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方可将审理期限延长三个月。
其次,
行政案件方面,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
一审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规定,实际审理期限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