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务纠纷议案的司法
管辖权通常由具有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主要
履行义务地的人
民法院享有。
如果存在相关的
合同条款对履行地点做出了明确说明,那么根据这些条款来确立管辖权;然而倘若没有这份明确的约定,或者表述含混不清,在争议焦点问题是给付某一类型货币的情况下,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会被视为该份合同的核心履行地点。
除此之外,在特定情况下也存在专属
管辖的原则,例如如果债务纠纷涉及到
不动产权益,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相应的
民事诉讼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请求。
同时,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授权,
当事人拥有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自由选择与争议事项有紧密联系的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作为其审理案件的管辖法院,但是这一选择必须遵循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基本原则。
总而言之,对于具体的管辖法院的选择,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