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普遍理解,进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须遵守的时效期限为整整一年,这是从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涉及到无法避免之抵抗因素或具有其他恰当理由的情况,仲裁时效在此种情形下是可以暂时停止的。
倘若在
劳动关系持
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将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严格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宣告结束之时,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发起仲裁请求。
因此,在无特殊情况之下,若
工资拖欠已逾两年,那么仲裁机构很可能会对该案件不予受理。
但请注意,以上仅为通常规定,具体情况仍需根据您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