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
宅基地纠纷并牵涉到
拆迁事宜,建议首先寻求位于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的帮助解决。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乡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有权依法裁决个人之间和个人与其单位之间所产生的
土地所有权异议及
使用权争议。
如持有不同意见对上述政府部门作出的
处理决定持质疑态度,可在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天之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为确保
纠纷情况得以明确阐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准备好相关的宅基地权属证明文件、
拆迁补偿协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