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未遂亦可构成
贪污罪。
贪污罪乃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
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国有财产占为己有,或采取侵吞、
盗窃、诈骗甚至其他不法手段
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贪污未遂则是指
行为人已开始实施贪污
犯罪活动,但因行为人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成功实现其目的。
在法律层面上,尽管贪污未遂的
社会危害性不及贪污既遂严重,但仍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只不过在
量刑方面会参照贪污既遂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要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贪污未遂,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开始实施
贪污行为,并且未成功实现其目的是因为受到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
例如,可能因被及时察觉、财务审计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实际取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