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确立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
立案追诉标准为,个人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而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须达人民币百万元以上方可
立案侦查。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决定被告人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
量刑轻重的因素并非仅限于吸收存款的金额大小,还应考虑到吸收公众存款的对象数量、对存款人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数额等多方面的情节。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上述各项因素,以确定罪行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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