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
起诉讼之后,有关法庭开始审理该案的确切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规定。
一般来讲,对于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在
立案受理后的一至三个月之内对其进行排期并完成审理工作;然而,对于采取普通程序处理的案件来说,法院往往会在立案受理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在此期间,安排开庭的具体日期则可能在两个或三个月之间变动。
然而,这些数据仅为大致参考,实际的审理安排还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所面临的案件数量、送达文件的状况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等等。
倘若在送达过程中需要采用公告方式,那么无疑将会进一步拉长审理周期。
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经过法院批准,亦可适当予以延长。
总而言之,关于
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请务必以法院正式发出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