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发生汽车碰撞事故并被认定为全责方过后,受害者可以根据其所投保的保险责任及额度向保险公司提出
赔偿要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损失均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付。
例如,如果存在诸如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质或者
醉酒驾车等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项,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支付部分甚至全部的赔偿款项。
另外,对于一些非
医疗保险药品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部分,以及可能产生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公司的赔偿也可能存在相应的限制。
因此,关于具体的赔偿范围与金额,必须以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为准则进行确认。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简单地将保险公司视为全额赔偿的义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