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从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定工作。
针对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的特殊情形,在查获相关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日内也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定工作。
然而,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例,需等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五日内才可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定工作。
当然,若遇到复杂情况,例如事故情况过于繁琐、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等问题,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
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总而言之,具体的时间安排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