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无需进行繁琐冗长的
起诉过程。
支付令这一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督促程序所设立的。
具体来说,就是由人
民法院在收到
债权人的申请之后,向特定的
债务人寄出一份注明具体期限的、命令其给付金钱或者是特定的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件。
支付令的显著优势在于简洁明了且高效廉价。
然而,想要成功申请支付令还需要具备诸多前提条件,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明确而且合法,同时
当事人双方之间不能再存在任何诸如其他
债务之类的纷争,此外支付令也应该能够顺利地送达到债务人手中等等。
如果在法定时间内债务人提交了书面的异议声明,那么支付令将会自动失效;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选择是否继续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支付令作为一种快捷简便的债权实现形式,虽然有着独特的吸引力,但是同时也伴随着种种潜在的风险以及适用上的一些不可回避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