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意外中的
追尾事件中,关于
误工费用的负担问题,通常是依据所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的。
当追尾行为被确认为全程过失时,误工费用往往需要由追尾车辆所属的一方进行承担。
至于误工费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则通常要考虑到受害者的误工期限以及目前的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
在
受害人拥有稳定
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误工费用将据此实际减少的收入额进行核算;而假如受害人无固定收入,那就需要参考他过去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来确
定损失金额。
若受害者无法提供有力
证据表明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仲裁法庭或审判法院有权参照事故发生地同行业或邻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人均薪资作为大致参考标准。
然而,如
被追尾一方也被发现有过错,那么责任部分很可能会依据过错程度实行比例分配原则,相应的误工费用负担亦会以此比例原则为主导执行。
参照交通警察部门出示的事故
责任认定文件及司法审判结果,是最终决定处理相关
赔偿事宜的最佳依据与权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