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
强制执行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
被执行人承担。
毕竟,正是由于被执行人未能遵循依法作出的有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应职责,以致于
申请执行人才不得已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以
保证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然而在实际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有时不得不先行支付某些
执行费用。
最后,这些预先垫付的成本自然会从成功执行并获得的款项之中予以扣除,再由被执行人予以填补。
但是,针对诸如执行和解这类具有特殊性的情形,关于如何分担执行费用问题,双方
当事人亦有权利进行平等协商后加以约定。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若被执行人实际上并无任何具备可行性的可供执行之资产,那么可能就会出现执行费用无法真正收取到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