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关于
医疗费用的承担主体问题,通常需要根据
交通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结果来确定。
若为
机动车一方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首先应当由其所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
赔偿;如若
赔偿金额尚不足以弥补
受害人损失,则应由该机动车所投保的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补充赔偿;若机动车并未投保商业险或上述两项保险均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由
侵权行为人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赔偿。
而对于
非机动车之间以及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需按照各方的过错程度,按比例分担责任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若事故责任难以明确划分,可能需要借助交警部门的深入调查及认定工作,或者由法院根据
当事人双方提交的
证据材料,来判断责任比例,进而确定医疗费用的具体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