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员工在任职期间意外去世是否享有
赔偿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多种因素的考量。
具体来说,此种情况需要根据临时雇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以及对相关
法规条款的解读来决定。
若是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并且满足了《
工伤保险条例》中所明确规定的“
工伤”认定条件,那么该雇员的死伤便应当被视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有依法履行工伤
赔偿责任的义务。
这种赔偿责任往往涵盖了丧葬补贴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
补助金等多个方面。
如丧葬补贴金,其数额为死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
工资的六个月;再如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部分费用将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因为雇员的工亡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们。
至于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其金额则是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来计算。
然而,如果临时雇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仅是
劳务关系,而且雇员的死亡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失所致,那么用人单位就有可能需要依照《
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雇员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那么用人单位一般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出于公平原则考虑,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