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与
酒后驾车所涉及到
犯罪行为的严重度,无法通过简简单单地对比得出结论,而是需要针对具体事例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肇事逃逸行为本身在法律界就被视为相当恶劣的行径之一,无论实施者是否存在
自首的心理动机或者行动表现,都难以轻易消弭掉这种行为的
违法性。
然而,可以明确的是,在进行
刑事量刑时,我们会考虑到自首这一行为为罪犯故意悔罪、积极接受
审查起诉以及惩罚所作出的积极态度,并将其纳入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衡量因素之中。
关于酒后驾车的问题,根据相关
法规,它主要包括饮酒驾驶和
醉酒驾驶两种情况。
其中,醉酒驾驶已经具备
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特征。
一般来说,如果肇事逃逸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其严重程度很可能超过了一般的酒后驾车行为。
但是,如果酒后驾车行为达到了
醉驾的标准,并且在行驶过程中还引发了牵涉生命财产安全的
重大交通事故,那么这个行为的严重性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
总的来说,在具体的
案件处理中,肇事逃逸和酒后驾车的严重程度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故所带来的后果、
逃逸行为的情节轻重、酒精浓度的高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