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署与否并不直接决定其效力的有效性,然而
申请复议的程序仍是可行的。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范,在实际事例中,若
当事人对于
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存疑或者存在异议,则有权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
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复议申请仅能进行一次,且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若未能及时提出复核申请,那么该份
事故认定书将自动生效。
此外,在进行复议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及合理的理由来支撑自身的观点,否则复议申请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总而言之,虽然没有签署事故
认定书并不意味着无法申请复议,但是申请人务必在法定的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