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拖欠员工薪资之情况的经济补偿费用额测算,通常参照《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依照
劳动者在当前单位内的实际服务年限,并依据每超过一整年即向其发放一个
月工资待遇的标准进行计算发放。
对于服务年限大于或等于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员工,视同为一整年来计发经济补偿费;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向其发放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遇上用人单位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相应法律
法规规定按时且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薪资的情况时,应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勒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薪酬。
假如在收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催促后仍未能支付者,那么将被要求以应付金额的50%以上至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尤其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此处所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份内的平均
工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