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成立之前就将
非法所得返回给受害者,对于此案的性质定义以及
量刑标准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
从定性的角度来看,尽管已经归还了诈骗所得,但是诈骗行为本身已经实施完毕,因此依然应当确认为
诈骗罪。
然而在
量刑的问题上,自愿地返还
诈骗金额可以成为从轻判决的因素之一。
根据相关的
法规法条和司法实践的经验,主动退赔展示了
犯罪人员的悔过之意,有助于减小受害者所受到的
经济损失。
在法院进行量刑定罪的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这种主动退赔的情况,有可能会适度减轻相应的
刑责。
然而,实际的
减刑力度将依赖于整个案件的其他细节因素,比如诈骗的方法手段、以及对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等等来做出全面的判断。
总的说来,虽然返还款项并不能彻底免去
刑事惩罚,但对于缓解
刑罚还是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