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贪污罪中
共同犯罪金额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的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基本原则。
这意味着,所有的
共犯者都应对他们所参与的贪污总额负有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在涉及到多个共犯者的共同
贪污犯罪事例里,由于他们具有相同的
犯罪意图并且互相之间的合作行为也是为了实现共同
犯罪目的,因此无论每个共犯者到底实际分到了多少
赃款,都应该按照他们共同参与的贪污总额来作为衡量犯罪程度的标准。
举例来说,假设A与B两人共同贪污了100万元,尽管A仅仅分得了其中的30万元,而B则获得了其余的70万元,然而A和B两者都必须为整个100万元的
贪污行为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在进行
量刑判决时,法院将会全面考虑各个共犯者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以及实际得到的赃款等多方面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个共犯者确实对贪污总额毫不知情,并且也没有参与到全部的贪污行为当中,那么他可能只需要对自己实际参与并了解的那部分贪污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