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交通肇事的案件中,倘若责任方负有全部责任,那么通常情况下,首先应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内承担支付
医疗费用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交强险对于医疗费用的
赔偿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8,000元。
然而,若医疗费用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则将启动商业
第三者责任险来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关于医疗费用的垫付方式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
既可由全责方预先垫付,亦可由受害方自行垫付,待治疗终结之后,再根据相关票据以及
责任认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若全责方拒绝履行垫付义务,受害方亦无需过分忧虑,可自行垫付并妥善保存相关票据,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最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
保险合同的规定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