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陷入破产后,补偿方案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进行制定。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主要根据
劳动者在此企业服务的具体年限进行衡量,每一年的服务应得的报酬为一个月的本人
工资,若在六个月及以上然而不足一整年的话,将被视为一整年计算;而未达六个月者,则仅可获得半个月的报酬。
这里所说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劳动者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月份内的平均工资。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企业破产后仍然有
拖欠员工的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贴、
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的话,那么这些款项都应该在
破产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总的补偿金额必须以整个
企业破产清算所得的全部财产作为上限,不可以超越这个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