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之下,侵占事例通常不会被公安部门所关注和受理。
侵占罪可视为
自诉案件之一,其特性在于需得到
受害人的
申诉请求才能进行审理。
也即是说,被害者必须亲自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涉及到的侵占对象为国有财产或是他人
遗失物品、
埋藏物等特殊情况,那么公安部门便有可能介入并展开调查。
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必须具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主观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将这些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
最后,行为人必须拒绝归还上述财物。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时,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占有财物的性质、数额的大小以及是否存在拒绝归还的情节等多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