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肇事者所负责任的主次之分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其中,首要责任即为
责任主体在事故中所产生的过错程度以及其对于事故形成原因所起的影响力较为重大,然而并不足以成为决定性或者必然性的因素。
担负
主要责任的一方理应根据责任程度对事故所引起的
经济损失采取相应的
赔偿措施,通常情况下,需要负担的赔偿比例范围在60%至90%之间。
而当
责任人被判定承担全部责任时,这代表着其在事故中所实施的过失行为乃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且不可或缺的原因,因此必须对事故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进行全面且无遗漏的赔偿。
在法律层面上,责任人履行全部责任可能会遭到更加严厉的行政处分,例如
吊销驾驶执照等更为严重的惩罚。
在
民事赔偿方面,责任人需足额补偿
受害人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至于在
刑事案件领域,倘若事故所引发的后果极其严重,那么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也将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