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
拘役犯人若在具备合法前提下,可享有被
监外执行的权益。
然而,监外执行必须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审批,并须满足严格的特定条件,例如患有严重疾病需
保外就医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生活无法自理且适用
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群等。
在此过程中,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将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供依法进行程序审批之用。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
犯罪分子而言,如其获得了暂予监外执行的资格,那么在监外执行期间,此段时间将被视为已执行的刑期;反之,若其不符合暂予
监外执行的条件,则应继续收监执行尚未完成的刑期。